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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2021-02-06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量:2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社会[2020]546号、以安发改社会[2020]68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滨区张滩镇汉江二桥南桥头东侧(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院区内);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建设规模19083平方米,设置床位240张。拆除现有传染病医院北侧病区及旧食堂3555平方米,在原址上新建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16103平方米,新建床位180张,改造现有传染病医院面积2980平方米,改造床位60张,外立面综合改造12000平方米。附属室外工程含室外管网、绿化、亮化及污水处理等。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3838.88万元(具体以住建规划局审批建设内容为准)。本次招标规模: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BIM咨询);

2.3 项目投资总额:1718532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864042.57元);

2.4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标段编号: E6109006020fasctbnch001;标段类型: 工程咨询;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BIM咨询);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须不超过三项在建工程。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2月06日 00时00分至2021年02月11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1年02月06日 00时00分 起至2021年02月24日 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第三医院(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2月24日 9时0分 ,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保证金账号

10.1投标保证金统一交至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10.2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从本人账户提交)通过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

10.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号:61050166371100000321。

10.4在填写银行单据(回单)上应注明该项保证金所对应投标项目(标段)的名称(编号)。

10.5投标保证金在法定要求和时限内由银行直接转账方式退还对应缴纳账户。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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