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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医院东部放射线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2-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2220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东部放射线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jlqxzb2018@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2-1385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东部放射线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中医院东部放射线科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提供)②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非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一、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备案凭证);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出具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设计报告(2020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手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报名为法定代表人,则需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至 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jlqxzb2018@163.com

方式: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jlqxzb2018@163.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jlqxzb2018@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回传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1)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4日13 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常伟1804364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联系方式:王丽媛18186869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媛

电 话:  1818686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