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梅州市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21-02-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2133

医药网2月18日讯 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5日 14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101D91N0423

 

  项目名称: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

9台

234万元

2

射频治疗仪

1台

110万元

3

眼科广域成像系统

1套

98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包1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包2射频治疗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中标合同规定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至2020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5日 14时5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1)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纳费用。 二维码链接:

 

  (2)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到以下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电话:020-37860613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63号

 

  联系方式:0753-220448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永强、赵亮、陈超

 

  电 话:020-37861076/37860557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