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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医院救护车及随车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02-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2184

一、项目编号:[350626]FJGC[GK]2020010-1(招标文件编号: [350626]FJGC[GK]2020010-1)

二、项目名称:东山县医院救护车及随车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海恩德专用车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德清县舞阳街道科源路11号2幢6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25.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浙江海恩德专用车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车东方汽车牌ZDF5031XJH2(台)62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智超、许昔斌、钟云刚、赖才金、林旭华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81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招标文件中的“电动吸引器”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漳州华驰汽车有限公司为供货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是指:(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 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 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 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 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 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 必须在有效期内。”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2、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漳州华驰汽车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上海宜璇实业有限公司、苏州高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恩德专用车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3、备案编号:E6-XYY-GK-202012-B1982-FJGC。

4、中标日期:2021年02月09日(招标编号:[350626]FJGC[GK]2020010-1)。

5、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山县医院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康宁路2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396005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联系方式:龚欣/0596-287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欣

电 话:  0596-287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