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电子票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03-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304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电子票据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900]FJTH[DY]2021001

2、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电子票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1-1软件集成实施服务1套698000否6980001396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宁德师范附属宁德市医院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1-03-31 10:42;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1-04-06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1-04-08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1-04-08 09:30,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联系人姓名:陈理兵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3号

联系方法:05932292350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石仲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联系方法:0593-2067555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1-03-31


全国统一订购电话:131200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