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仲恺院区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2021-03-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3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YD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仲恺院区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62页

一、自查表

1.1资格自查表

评审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合格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提供2019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提供2019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7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8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10

具备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应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不动产测绘”。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11

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1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更正为:

一、自查表

1.1资格自查表

评审内容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合格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提供2019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提供2019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7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8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11

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1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联系方式:钟小姐 ,0752-2288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圆顶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21号TCL创意园2栋709室            

联系方式:王冰,0752-2896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 话:  0752-2288035

 



附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惠州市中心_人民医院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更正稿(3.23).pdf


全国统一订购电话:131200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