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26   来源:政府采购   浏览量:17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3101

项目编号:440115-2021-031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超声清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超声清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680000.006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合同包2(盆底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7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医疗设备盆底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472000.0047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注:(1)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包组兼投不兼中。项目按(包组号一)→(包组号二)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二个包组的投标,在包组号一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仍可继续参与包组号二的评审,但不能再被推荐为包组号二的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号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以包组号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若投多个包组,必须分包制作和包装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声清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和合同包2(盆底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超声清创治疗仪等医疗设备)和合同包2(盆底康复治疗仪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020年度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兴路88号

联系方式:020-8494212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华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联系方式:020-87598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翠萍

电  话:020-87598915

广州华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订购电话:131200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