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智能监管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2021-07-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43
项目概况
海原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智能监管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C)-2021-047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智能监管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海原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智能监管建设项目 | 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及医疗污水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 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③供应商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者缺一不可;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④海原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⑤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⑥投标人须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自行下载
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30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中医医院
地址:海原县政府西街与南庄路交叉路口东侧
联系方式:马建平13723342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时代万象商业广场D段综合楼2层02
联系方式:唐佳文 0955-3959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佳文
电 话: 0955-3959877
附件下载:海原县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智能监管建设项目BY(ZC)-2021-047号(询价).pdf |
正品行货 品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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