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67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肝病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3-13938/CIGN21020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医院肝病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格 |
01 | 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1台 | 53万元人民币 |
02 | 运动感觉诊疗系统 | 1套 | |
03 | 熏蒸床 | 1台 | |
04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1台 | |
05 | 生物信息红外肝病治疗仪 | 1台 | |
06 | 牙周治疗仪 | 1台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需提供最新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还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运动感觉诊疗系统除外)4.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运动感觉诊疗系统除外)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磋商;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至 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
方式:现场领购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申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1)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
(3)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最新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运动感觉诊疗系统除外);
(6)所投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运动感觉诊疗系统除外)。
注:如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宋杨1774317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6号楼1层1室
联系方式:姜万家、杨贺发、白雪0431-89867976-8008、010-6269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万家、杨贺发、白雪
电 话: 0431-89867976转8008、010-6269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