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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添加液氦及更换冷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418

项目概况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添加液氦及更换冷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G2021031

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添加液氦及更换冷头项目

预算金额:36.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

质保期

供货地点

A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添加液氦及更换冷头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供应商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须一并提供)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3日 至 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5层A区50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88号(原板石大道82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号1栋1单元515室            

联系方式:何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0769-22016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