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3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DD-ZFCG2021FW101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职工会员“五一”“国庆”电影票采购及职工会员春游秋游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公告中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更正为: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为确保领购行为属于供应商行为而非其他个人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可领购。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办理购买磋商文件的手续;领购人员为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人的,请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及供应商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办理购买磋商文件的手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潜在供应商可先下载磋商文件后附的《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完整填写并打印盖章签名后,携带至报名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资料,响应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时(原则上为开标结束后15分钟内,最终以评审现场实际情况而定)须提供原件核对(一次性提交)。通过互联网下载的电子凭证或网页打印凭证须在打印件注明核查路径,如须密码登陆或使用专用APP才能下载资料的,必须提供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核查途径;如提供的二维码无法显示验证信息的,视为未提供核查路径。未提供核查途径的资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因此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对参与投标所提交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提交虚假资料的,采购人将依法上报采购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共2个子包,响应供应商仅可选择投标一个子包项目(响应供应商如投标多个子包项目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同一子包项目中的内容不允许拆分,响应供应商须对所投子包项目中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该子包投标无效。
(二)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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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
联系方式:谷先生,020-81268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典达招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67号三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20-81000805、8100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020-81000805、810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