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医院部分试剂耗材配送商选定(二次)更正公告

2021-03-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3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JQ53-W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医院部分试剂耗材配送商选定(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供应商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予的代理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代理商具备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遵守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保密要求。

(六)非在处罚期间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制造商授予的代理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代理商具备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并且确保供货期内授权书具有效力,否则授权书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不能提供有效授权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九)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芝罘区胜利南路1号山水龙城营销中心4楼)。            

联系方式:刘素华 18663883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素华

电 话:  0535-6247993.

 



附件下载:部分试剂耗材变更公告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