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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结果公告

2021-03-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663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结果公告有效期:2021-03-10 至 2021-03-11撰写单位: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撰写人:刘鑫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1-210000-00538二、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三、中标(成交)信息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供应商名称:沈阳力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605房间中标(成交)金额:675,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服务类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服务范围: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门诊污水处理站、干诊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维保服务。按照劳动法要求配备运行工作人员,根据污水站处理工艺设备工况配备维修技术人员,保证污水站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符合《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服务要求:技术要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污水处理站2008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水量1800吨/天。采用A/O工艺处理,最后经二氧化氯消毒后,达到中水回用标准,供一号门诊病房楼冲厕用。干诊污水处理站于2013年10月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水量1800吨/天。采用A/O工艺处理,最后经二氧化氯消毒后,排入市政管网。 监测要求: (1)、维保单位按照《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实施污水站水质检测,自行或者委托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污水站排出污水日常化验和致病菌检测。 (2)、日常化验:运营单位每日采样自行检测并记录存档。 (3)、致病菌(粪大肠菌群1次/月、沙门氏菌1次/季度、志贺氏菌1次/半年)检测,并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出具CMA监测报告。 (4)、环保委托监测: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的自行监测方案规定进行监测,并出具CMA监测报告。监测项目明细见表1 注明:按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的自行监测方案规定进行监测,并且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上传执行报告,保证上传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关责任。 执行标准:两座污水处理站严格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并且我单位保证消毒接触时间及余氯值满足属地环保部门实时要求。 (1)、我单位负责污水站运行的药剂采购及投加工作,①盐酸31%浓度②氯酸钠99%浓度。 (2)、我单位负责污水处理药剂盐酸(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氯酸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审批、购买、运输、使用和监管,甲方只提供加药设备,不提供药剂其他手续,同时不允许更改污水站环评规定的处理工艺。 (3)、两座污水站工作人员:共12名,我单位负责派驻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及一切费用在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营及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对现场的人员安全全面负责。 (4)、我单位负责污水处理站(干诊)技防设施操作维护保养工作。 (5)、我单位保证污水站正常运作和设备维修维护,附污水处理站设备清单:服务时间:(1)服务期限:三年。 (2)续签条件:按每年报价签合同,双方无异议、服务内容及价格不变可以续签。 (3)续签方式:每年一续签服务标准:维保要求: (1)我单位会按照合同规定对污水处理站负责委派的技术工人身体健康,禁止使用有心脑血管病史的人员进行设施日常管理; (2)我单位派驻的技术人员负责污水站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及维修、出水监测,并负担除水、电费以外的一切运行费用,并解决其范围内的任何质量问题;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3)我单位代表业主向环保部门汇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4)我单位对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以及消防安全负责; (5)我单位在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营及处理质量问题的过程中,应当对现场的人员安全全面负责; (6)我单位负责派驻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及一切费用; (7)维修材料(设备)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由我单位承担材料(设备)费,此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单价大于500元小于5万元的,由我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由我单位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单价超过500元部分,由采购人对超过部分的材料(设备)差价进行补偿,其他费不予调整。维修材料(设备)单价超过5万元的,由我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我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及维修服务,所需费用含在响应报价中。 污水站维保人员要求 (1)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有限空间操作制度、应急预案、值班人员职责、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并上墙明示; (2)每个污水处设备需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保证2人值班,每天至少安排维修技工1人,专业工程师1人,必须在岗,保证及时发现故障做好紧急联络工作和紧急维修处理的及时性; (3)值班人员应认真记录污水处理设备每日运行情况,保留运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4)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值班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项目负责人要具有丰富的污水处理系统维保工作经验。其他技术人员应为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熟练技术工人; (5)我单位派驻现场的维保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管理; (6)维保人员在实施维保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由我单位全部负责; (7)如果乙方没有及时并按要求完成维保工作,出现事故或安全隐患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全部责任并支付赔偿; (8)如果维保工作影响到医院的正常工作或暂停使用污水处理系统时,我单位会提前向采购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保。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玉霞、任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12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024-258569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 话:024-25856906十、附件采购文件: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更正后).doc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和平院区两座污水站维保服务(后勤保障部)供应商名称:沈阳力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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