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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成交公示】六安市儿童医院导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第1包【公示中】

2021-03-08   来源:南丁医疗   浏览量:1650

成交公示信息 

一、项目编号:AHHY-CG-2021020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导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亚伟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华大道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贰万贰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722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导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品牌: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见公告附件

数量:见公告附件

单价:见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敖秀兰、曹立新、王红、张新芹、周先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东南侧、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7709室,联系电话:0564-35971560564-331095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

地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东南侧

联系方式:0564-359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7709

联系方式:0564-331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院长、吕工

电话:0564-35971560564-33109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安市儿童医院

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1天14小时57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7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提交人:

    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1-03-08 08:32:35

    提交用时:

    1天14小时51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1-03-08 08:38: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 监管部门在线监管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1-03-08 09:23:4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6分

  •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状态:

    发布

    办理时间:

    2021-03-08 11:04:39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