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8 来源:南丁医疗 浏览量:1650
成交公示信息
一、项目编号:AHHY-CG-20210203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导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亚伟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华大道北侧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贰万贰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7222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导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 品牌: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见公告附件 数量:见公告附件 单价: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敖秀兰、曹立新、王红、张新芹、周先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东南侧、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7楼709室,联系电话:0564-3597156、0564-331095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儿童医院
地址:六安市新安大桥东南侧
联系方式:0564-3597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高速财富广场7楼709室
联系方式:0564-331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院长、吕工
电话:0564-3597156、0564-33109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安市儿童医院
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1天14小时57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7分0秒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提交人:
安徽华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1-03-08 08:32:35
提交用时:
1天14小时51分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1-03-08 08:38:1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监管部门在线监管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1-03-08 09:23:4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6分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状态:
发布
办理时间:
2021-03-08 11:04:39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