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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

2021-03-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743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J-FWZB-20210307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LJJ-FWZB-20210307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装饰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JLJJ-FWZB-20210307。

3.项目地点: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面积7345.22平方米。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5.采购内容: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装饰装修工程及消防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6.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7.预算金额:13万元。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资质要求: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信用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投标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5(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 :30分至16 :00, 到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持下述材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鲜章。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1套。

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1012号

联系人:王桂香

电话:13943185223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经开七区53栋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郭工

电话:1816680799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8日 至 2021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1012号        

联系方式:王桂香13943185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经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经开七区53栋二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郭工18166807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1816680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