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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575

项目概况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3-2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C2021_047103102_302-JH007-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干职食堂食材及相关杂品采购、干职慰问品和办公用品采购及其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1日 - 2022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05 至 2021-03-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07室

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 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售价:¥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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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     

地址: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        

联系方式:李涛,010-53867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盈坤世纪G座707室            

联系方式:葛仁达,68018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仁达

电 话:  68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