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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及驻场调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2021-03-04   来源:南丁医疗   浏览量:1713

诸暨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及驻场调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及驻场调配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及驻场调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900万元,本项目单价招标,数量按实结算,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详见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企业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

3、投标企业须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且备案意见符合开展临床试用的要求;

4、投标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且有相应的生产认证范围;

5、具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各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40%;

4)技术分评分细则(60分)

评分项

评分内容

分值

企业实力(8分)

投标人独立拥有国家级或省级实验室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得1分;有中药相关专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分

投标人拥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每个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分

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政府质量奖的得1分。

1分

投标人具备林业部门颁发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和药监部门颁发的具有毒性饮片生产资质,两者资质都有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分

药品质量信用等级:以投标单位所在地的药监部门评定2019年度等级为准,由各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文件或地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截图,AA级及以上得1分,A级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

1分

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与质量(25分)

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情况:拥有按照GMP管理的中药饮片生产车间、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车间得2分,无中药饮片车间得1分,无中药配方颗粒车间不得参与。以中药饮片GMP证书及中药配方颗粒GMP证书为依据。

2分

配方颗粒品种数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品种数(提供有效期内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批件)品种数>660个得2分,>620及≤660个  的得1分,≤620个得0.5分。

2分

质检能力:根据投标人拥有的质检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用途等情况,提供质检仪器品种数量清单,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薄层扫描仪、PCR需提供购买凭证发票复印件、现场照片,根据质检仪器的配备情况0-2分。

2分

质量标准制定情况:投标人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得2分,参与浙江省标制定的得1.5分。 以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发布文件或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为准。

2分

原药材质量标准:原药材执行标准是否符合2015版《中国药典》完全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得1分,不符合得0分。

2分

中药配方颗粒样品:根据样品质量进行评分,每种药最高得1分,共计15分。(红芪、红豆杉、沉香曲、山香圆叶、党参、当归、太子参、柴胡、黄芪、酸枣仁、白术、半夏、茯苓、鲜铁皮石斛、防风)。

15分

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系统(7分)

中药配方颗粒调配设备:自行免费配备与配方颗粒相适应的智能调配系统,合同期间若有升级版设备应用(以浙江省内首家医院应用为准),承诺半年内免费更新设备(附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目前最新调配机图样照及型号,以提供承诺书及设备相关资料为准 0-2分。

2分

调剂人员配备:能提供与调配颗粒剂处方工作量相适应的具有资质的调剂人员,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医院要求及时增加人员,并承担所有人员费用的得1分,以承诺书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评定,0-1分。

1分

场地与信息化建设:能承担智能中药房移址搬迁或改造等场地建设费用,承担与之相关的信息化等建设费用(承诺书,格式自拟)。根据承诺书及方案评定 0-2分。

2分

管理制度:有智能中药房规范运行的管理制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有智能中药房规范运行的操作流程,且包括审方、调剂、复核等环节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2分

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14分)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保障方案:有质量保证承诺书,随时接受招标人所在地各级药监部门飞行检查与抽检,并有完善的应对措施及方案0-3分。

3分

配送服务保障方案:完整的配送方案,常规药品在24小时配送到位,临床急需用药1小时内配送到位。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有效性等评定0-2分。

2分

处理患方投诉方案:根据公司历史信誉度,能及时回应、妥善解决患方提出的因药品质量、调剂核发错误、工作态度等各种问题0-5分。

5分

调配系统的维护与保障方案:调配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到现场维修,并在6小时内维护修复,由此而延误调配的药品务必在24小时内送达患方,0-4分。

4分

售后服务(6分)

优惠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有利于医院发展、科室管理及学术建设等优惠服务承诺内容,0-3分。

3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实力和实际业务能力,以提供完整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有效性、安全性等,0-3分。

3分

注:技术评分内容中涉及的证书、证明等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均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预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天内递交原件由采购人复核。

(5)本次评审有效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进行商务评审。

四、采购需求

1.招标项目:中药颗粒剂供应及驻场调配服务采购

1.1主要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和功能)及配置要求:

1.2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数量按实结算,最高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1.3应自行准备与我院使用规模相适应的、与中药配方颗粒相配套的调剂设备(保证最新型号并承诺及时更新(附承诺书))与人员,即“智能中药房”,并负责智能中药房的装修、与配方颗粒剂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以及配备足够的具备专业资质的调剂人员。

1.4必须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是合法、合格药品;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1.5年,并保证有效期内的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1.5有保证智能中药房规范运行的工作流程和保证智能中药房规范运行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医院方监管。

1.6投标方负责调配人员工资、岗前操作培训、健康体检等相关事宜,并接受医院方监管。

1.7提供其经营配方颗粒基本目录,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配方颗粒在采购周期内可持续供货。

1.8投标方须承担的运输、退换(距药品有效期6个月的或破损的药品)等费用。

1.9具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对所投标药品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质量符合率100%;

2)品种满足率100%;

3)及时性:接到采购信息后,普通用药24个小时内到达,急需用药1小时内随叫随到;

1.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服务要求

2.1本次招标确定1家中标单位。

★2.2合同期内,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中药配方颗粒作价机制变更等情况,双方可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2.3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协商解决。

2.4投标文件中所列材料必须保证有货,标段内所列产品必须齐全,不得虚假应标,否则将被作为不诚实行为,招标单位有权要求其改正。如有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缺项等违约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合同,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承担所有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2.5投标人接到院方电话通知24个小时内,紧急送货要求1小时内送达,必须送货上门,且产品效期不得少于1.5年。

2.6合同期内,累计三次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2.7投标人对非招标方原因(非院方及患者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投诉、纠纷,能协助招标方做好患者的协调工作,并承担处理费用。若不能积极配合者,对医院名誉造成影响的,下次招标不予考虑。

2.8除中标企业工商变更外,不得授权销售;由于代理权限的转移或者公司注销等原因,中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并协助医院做好产品的延续工作。招标方有权重新确定新供货单位。

2.9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没有再次进行招标前,或因再次招标至中标人改变,原中标人必须协助招标人做好衔接工作且供应价不变。

3.合同期限

3.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止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为止。

4.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经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回(不计息)。

4.2财务入账后3个月内支付(遇质量问题等特殊情况除外)上季度实际发生的中药颗粒剂货款。发票章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公章名称相符合,否则医院有权拒付相关款项。

5. 报价说明及最高限价

5.1报价说明

以绍兴市最新发布(绍市价药饮〔 2020 〕第1期)的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批发价*1.15为零售价,按零售价优惠折扣报价(该报价包含中药颗粒剂、驻场服务、设备投入、税费、包装、库运、保险、检验、配送、人工等所有费用)。所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最低折扣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商务报价得分=基准折扣报价/投标人折扣报价*40。

特别说明:参照绍兴地区3甲医院中药饮片的市场供应价格,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同等级医院中药饮片采购价格的,经专家评判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5.2最高限价

以绍兴市最新发布(绍市价药饮〔 2020 〕第1期)的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批发价*1.15价格的55%作为最高限价,任何超出55%的折扣报价一律按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