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2 来源:南丁医疗 浏览量:177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汝财采计【2020】258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RSZB-202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人民医院血透耗材投标人入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变更为: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为:
“2021年03月18日上午09:30时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三)将原招标公告第二条中的:“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变更为:“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本项目为变量采购,不适用以下内容)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作要求。”
(四)将原招标公告第三条中的:“1.2 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变更为:“1.2 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指2020年12月-2021年2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五)将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及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作变更,具体调整,详见招标文件。
(六)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条耗材清单及技术要求中的注:“2.为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需根据以上耗材清单产品配送目录规格,提供针对该项目产品授权(以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项目需要,现恢复本项目采购交易活动,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本项目公告页面,本公告一经发出,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2、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3、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投标人员来投标时要佩戴好口罩,带上身份证,不戴口罩者将不得入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汝城县人民医院
(2)地 址:汝城县卢阳大道
(3)联系人:袁女士
(4)电话:0735-8223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荣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大华天都1栋1302室
(3)联系人:周弦
(4)邮 编:423000
(5)电 话:0735-2336716、13307352618
五、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