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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1-03-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量:1721

项目概况

龙井市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发送至2228240909@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3GNJLHWXJ0288

项目名称:龙井市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简要技术参数:配置小瞳孔闪光彩色照相装置:可做免散瞳眼底彩色照相,最小瞳孔拍摄直径3.3mm等;采购数量:1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至 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发送至2228240909@qq.com邮箱

方式: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信息须与被授权人一致)}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228240909@qq.com邮箱。 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指供应商单位),(例: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公司),同时在邮件的正文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1).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2).供应商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4).联系地址。 标书款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 8343 1097 6239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龙井市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井市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内容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312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3GNJLHWXJ0288

项目名称:龙井市人民医院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21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万元

采购需求:数字眼底造影检查仪;简要技术参数:配置小瞳孔闪光彩色照相装置:可做免散瞳眼底彩色照相,最小瞳孔拍摄直径3.3mm等;采购数量:1台/套。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有兴趣的供应商请将{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信息须与被授权人一致)}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2228240909@qq.com邮箱。

3.2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指供应商单位),(例: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公司),同时在邮件的正文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1).所要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2).供应商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4).联系地址。

3.4标书款收款信息:

马守明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6214 8343 1097 6239

3.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4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4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5.1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2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42万元

7.3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人民医院

地 址:吉林省龙井市龙井街73号

联系方式:崔香月0433-3259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 系 人:任思澎、王丽艳

电 话: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思澎、王丽艳

电   话:0431-8115078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井市人民医院     

地址:吉林省龙井市龙井街73号        

联系方式:崔香月0433-3259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任思澎、王丽艳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思澎、王丽艳

电 话:  0431-81150785